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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糖史】1978年以后促进糖业发展的经济政策(1)——实行糖粮挂钩

2023-05-06 16:50     来源:中国糖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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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糖业发展,1978年以前非常不稳定,农业、农村、农民一直是糖业发展最薄弱的环节,糖料种植面积波动很大。糖厂,特别是甜菜糖厂,从设立时起,就一直苦于糖料供应不足,食糖处于严重短缺状态。

改革开放以后,在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路线指引下,糖料种植开始起了根本变化。1980年8月,在国家农业委员会召开的发展棉、糖生产座谈会上,赵紫阳总理提出了“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的原则,要求“宜种粮就种粮,宜种糖就种糖”,打破地区自给的局限,发展商品生产。国家采取了“糖粮挂钩”、收购糖料奖售化肥、按质论价、给以价外补贴等一系列扶持糖料生产的政策,解除糖农口粮不足对糖料生产的束缚,解除主要农用生产资料供应不足对糖料生产的束缚,解除价格统得过死对糖业发展的束缚,从根本上解决了“三农”问题,情况大为改观,糖料和食糖生产有了较快发展,第二次糖业建设高潮就是政策释放的结果。从1979-1991年,是糖业发展非常好的时期,增长速度很快,波动幅度不大。

实行糖粮挂钩

我国有种植棉花、糖料的自然条件,但是长期以来,棉花、糖料生产发展不够快、不稳定,徘徊不前甚至下降,不能满足需要,重要原因之一是棉、糖产区的粮食问题没有解决好。国家虽然有促进糖料发展的政策,但一遇到农业歉收、粮食紧缺的情况,政策就很难落实。

1976年,国家为了发挥福建省的产糖优势,每年补助2亿斤粮食发展食糖。福建省没有沿用过去单方面核减粮食征购任务来扩大甘蔗种植面积的办法,而是采取以粮换糖,糖粮挂钩的新办法来鼓励蔗农的生产积极性。利用国家补助的2亿斤粮食,制订了糖粮挂钩、一定三年的具体政策,在核定的糖料生产任务的基础上,超过基数交售甘蔗每1吨奖售粮食250斤,增产越多,奖粮越多。每吨甘蔗可产糖250斤,一吨粮可换一吨糖,所以又叫“吨粮吨糖,糖粮挂钩”政策。由于糖料生产的好坏与农民口粮水平直接挂钩,农民增产糖料的积极性大为提高,实现了连续4年的增产。甘蔗单产也有了显著提高,1975年以前,平均要3.5亩耕地产一吨糖,1979年只要1.7亩就行了。

1980 年,国务院确定广西等5个产糖省(自治区)实行糖粮挂钩办法,以省(自治区)为单位,定上调食糖基数,超基数上调的食糖,每吨糖国家奖售1吨小麦或玉米,并从1980年起免去广西每年上调1亿公斤贸易粮的任务。为了调动蔗区群众的积极性,广西机糖蔗区实行超产超交售、以蔗换粮的办法。

1980年8月1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三篇关于福建“糖粮挂钩”的报道,肖辉家、张瑞三《蔗粮挂钩优中择优——福建落实政策、合理布局,发挥蔗糖生产优势的调查》:

我国甘蔗主要产区之一的福建省,这几年来蔗糖生产迅速发展。1979-1980年榨季同1975-1976年榨季相比,蔗糖产量由11.2万吨增加到37.1万吨,增长了2.3倍;上调给国家的糖由2.2万吨增加到18 万吨。4年中,全省共增产糖72万吨,向国家上缴税收和利润增加32000万元。

福建地处亚热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日照充足,适宜甘蔗生长;加上种蔗历史悠久,蔗农经验丰富,制糖工业基础较好,具有发展甘蔗生产的优越条件。福建甘蔗的平均亩产量比全国平均亩产超过近两吨。

福建蔗糖生产优势的发挥,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解决蔗粮争地矛盾。1975年底,福建省总结经验教训后制订了“蔗粮挂钩”的奖售政策。以蔗区既定基数为标准,社队每超售一吨甘蔗,奖售原粮250 斤;达不到基数的,按此标准反扣。同时制订了“蔗肥挂钩”与“蔗糖挂钩”的奖售办法,规定每交售一吨甘蔗,奖售化肥50 斤,返销糖20 斤,每斤返销糖可换原粮2 斤。这一政策从1976 年起开始实行,国家每年拨给福建两亿斤贸易粮,作为“蔗粮挂钩”的补助粮。“蔗粮挂钩”后,解除了蔗农长期缺粮的后顾之忧,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种甘蔗的积极性,蔗区长期没有解决的蔗粮争地的矛盾基本上得到解决,蔗区社、队和广大社员,千方百计改善耕作条件,积极推广科学种蔗新技术,使甘蔗面积和单产都迅速增加。

二是充分发挥自然优势。福建蔗糖生产发展得快,正是做到了“优中择优”,充分发挥自然优势的结果。福建因地制宜地调整了甘蔗的生产布局。全省蔗田面积95%分布在闽江以南沿海地区的莆田、晋江、龙溪、厦门四个地(市)的17个甘蔗高产县、市。甘蔗主要种植在平原和可灌溉的丘陵地上,4年来,沿海地区蔗田面积只扩大了60%,而蔗糖产量增长了2.3倍。为了鼓励集中种植,以充分发挥自然优势,福建省的“蔗粮挂钩”政策,只在这四个地(市)的17个县、市实行。

三是落实政策继续前进。1978年,轻工业部总结了福建省用糖粮挂钩发展食糖生产的经验,建议有关部门在全国主要产糖区推广。下半年,轻工业部建议用多进口粮食、少进口食糖的办法来实现糖粮挂钩,扶植制糖工业的发展。这样既可以发展制糖工业,还可以从糖料综合利用中得到收益。1979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计委用10万吨进口糖外汇(约3000~3500万美元)进口15万吨小麦,在广东、广西、吉林、福建等省(自治区)试行糖粮挂钩政策。在国家农业委员会1980年7月召开的全国棉花、糖料工作座谈会上,邓小平提出“若干年后,做到食糖立足国内,争取出口”。

1980年9月1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农委关于召开棉花、糖料生产座谈会的情况报告》(国发[1980]223号),决定在适宜发展棉花、糖料的地区实行棉粮、糖粮挂钩,至少到1985年不变。

1980年11月10日

《人民日报》报道:吉林省今年甜菜获得特大丰收的主要原因是党的有关经济政策调动了农民种甜菜的积极性。试行“以粮换糖”的办法,即农民每交售7斤甜菜,国家奖售小麦1斤;每交售1吨甜菜,奖售化肥50斤,这些办法很受农民欢迎。

1981年5月

国务院发出《关于棉粮、糖粮挂钩奖售粮几个问题的通知》(国发[1981]88号),为了促进棉、糖生产发展。

1991年11月7日

国务院《关于调整食糖经营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国发[1991]61号)规定,国家鼓励完成食糖调拨计划的糖奖粮政策,以上一制糖期实际完成的数量为基数,再维持一年,以后视情况逐步取消,调整出来的财政补贴资金用于修建食糖仓库和食糖储备贷款的贴息。

1992年11月10日

财政部通知,从1992/93年制糖期起,全国取消国家销糖奖粮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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