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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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3-459384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成文日期:2023年05月30日
标  题: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304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桂糖函〔2023〕9号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1日

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304号提案的答复

2023-05-31 15:54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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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稳定糖料蔗种植面积保障食糖安全的提案》(编号:20230304)收悉,由自治区政协办公厅交由我单位主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南宁海关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建议的答复

(一)全力稳定糖料蔗种植面积。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坚决遏制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耕地“非农化”,确保糖料蔗生产保护区面积不减少、糖料蔗种植面积不减少,全区糖料蔗种植面积基本稳定在1100万亩以上,其中2022年1120万亩,2023年全区糖料蔗种植面积1124万亩(初步统计数)。一是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糖料蔗种植及经营规模化目标任务的通知》,将2023年糖料蔗种植目标任务下达各主产市。二是会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加快推进糖料蔗生产保护区“桉退蔗进”专项行动,截至2023年4月28日,全区实现“桉退”面积65.33万亩、“蔗进”面积51.41万亩。其中,2023年新增“桉退”面积23.89万亩、“蔗进”面积26.39万亩,提前半年超额完成年度22万亩“桉退蔗进”任务。三是实施2023年广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动态监测及数据应用管护项目,按季度将监测数据印发至各市糖业主管部门,为各地开展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管护、“桉退蔗进”专项行动提供大数据服务。四是加强部门联动,自治区糖业发展办、自然资源厅以“桉退蔗进”专项行动为契机,共同谋划推进耕地恢复工作。2022年以来,自治区层面已建立“退桉还蔗”工作成果与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衔接机制,及时将“退桉还蔗”工作成果中实地为现状耕地的地块全部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增加全区有效耕地面积。

(二)有序推进耕地“非粮化”整治工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双牵头开展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已形成区、市、县、乡、村五级“田长”+网格员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出台《自治区田长制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等“1+N”系列配套文件,并利用“田长巡”APP,整合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算法、大数据、无人机等前沿技术资源,全力保障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有效落实。深入开展“非粮化”和撂荒治理,严格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工作职能。一是成立了自治区“稳粮食兴乡村攻坚战”指挥部、自治区粮食生产工作专班,做好自治区田长办日常工作,建立定期会商调度等制度,加强调研指导和典型经验总结推广,推动各地稳妥开展“非粮化”整治。二是建立约束激励机制。将耕地“非粮化”治理纳入市县乡村振兴实绩和田长制等考核内容,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生产激励办法》。三是稳妥有序推进整治。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精神,不搞“简单化”“一刀切”,加强调度指导,推动分类稳妥有序整治,形成一批典型经验,并在“田长制”“稳粮食兴乡村”等简报上刊登推广,对各市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据各市汇总上报,2022年全区治理耕地“非粮化”47.06万亩。根据各市自然资源部门反馈的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步数据,14个市耕地在农用地范围内均为净流入,耕地“非粮化”形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近年来,自治区各部门陆续出台了系列政策文件,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一是自治区糖业发展办于2022年印发实施《广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地结合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动态监测、耕地卫片监督及自然资源综合监测监管等,坚决制止新增占用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种植桉树、果树等行为。二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于2022年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桂自然资发〔2022〕24号),明确规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积极引导在未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荒山荒坡上种植果树、林木,发展林果业。三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于2023 年印发《耕地“进出平衡”实施细则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2号),围绕耕地流入流出范围、进出平衡总体方案编制、组织实施、资金来源、监督管理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耕地“进出平衡”要求,指导地方规范有序开展耕地“进出平衡”工作,引导林果业上山上坡,不与粮争地,从源头入手严格管控耕地流向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防止新增耕地“非粮化”问题。

(四)稳妥推进耕地恢复工作。一是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加强耕地动态变化网格化监测监管,定期研判耕地保护形势,推动耕地流出图斑核实整改。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以耕地保护田长制为抓手,要求各市一级田长针对原为耕地现已流向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部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组织制定合理的恢复耕地计划,引导园地、林地有序退出,并做好农业产业扶持引导,防止在恢复耕地过程中出现“简单化”“一刀切”等损害群众合法利益或乱作为的问题发生。二是高度重视耕地卫片监督图斑核实整改工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根据国家下发的耕地卫片监督图斑情况,积极推进耕地疑似流向园地、林地等其他农用地图斑的核实整改,要求地方对于耕地实际确实发生地类变化的,该整改恢复为耕地的要坚决整改恢复为耕地;符合耕地“进出平衡”条件的,要及时落实补充耕地。

二、关于“工业建设以及‘旱改水’项目用地尽可能避开原有糖料蔗保护区”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各级糖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在实施工业建设以及“旱改水”等项目过程中,按照“占一补一”要求,进一步落实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动态平衡机制。一是自治区糖业发展办2022年印发实施《广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建立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动态平衡机制。对项目建设确需占用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的,按照数量不减、建设标准不变的原则落实动态平衡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将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外的耕地补充划入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范围,用于种植糖料蔗。对占用‘双高’糖料蔗基地的,按照‘双高’糖料蔗基地‘四化’建设标准补充建设。” 二是国家已同意自治区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强化指导,要求各地在工业建设选址时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不占或少占耕地。此外,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指导各地在后续“旱改水”项目建设工作中,如项目选址涉及占用原有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的,须先征得地方糖业主管部门同意且在不影响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落实动态平衡的情况下实施“旱改水”项目建设。

三、关于“提高机械化生产水平”建议的答复

为加快糖料蔗生产机械化,推动蔗农降本增效,稳定糖料蔗种植面积,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一系列措施,着力破解机械化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推进适度经营规模,为机械化发展创造条件。制定《加快推进糖料蔗经营规模化实施方案》,推动制糖企业糖料蔗基地自营化和“双高”基地经营企业化,推广“并户联营”和家庭农场等模式,多举措促进经营规模化发展,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经营效益。2022年全区新增规模化经营面积52.47万亩。二是出台政策措施,加大机械化扶持力度。自治区出台了《广西甘蔗小型机械产业协同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糖料蔗生产机械化实施方案》等文件,多次调整糖料蔗生产机械化作业补贴政策,优化简化作业补贴流程,加快补贴发放进度。三是成立新机具技术保障机构,形成发展合力。自治区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糖业发展办、农机中心等部门以及各农机企业开展协同技术攻关,成立了糖料蔗全程机械化作业新机具技术保障分队,重点研发适合广西地形地貌、气候特点、种植农艺技术的糖料蔗生产小型机械,提升机具实用性和适应性。四是探索糖料蔗分步式机收作业模式,破解机收瓶颈。2022/2023年榨季,广西来宾东糖集团率先创新采用分步式机收作业方式,布局6个分步式机收试点,着力解决砍收糖料蔗请工难、请工贵等问题,提高糖料蔗砍收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打造农户、分步式机收点、制糖企业为一体的利益联结新机制,取得明显成效,蔗农、糖厂、经营主体和政府四方对分步式机收较为满意,实现多方共赢、互惠互利。

四、关于“完善糖料蔗订单农业管理和配套服务”建议的答复

自治区糖业发展办重点围绕榨季秩序管理、糖料蔗价格形成机制、制糖企业服务等方面,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糖料蔗订单农业管理和配套服务水平。一是加强调研指导,督促市、县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制糖企业监管,引导督促制糖企业按照订单合同收购糖料蔗。二是加强对制糖企业监管,从源头上杜绝扰乱糖料蔗购销市场行为。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糖企和蔗农的法律意识、履约意识,发挥县乡村三级调处机制作用,及时处理订单合同纠纷。三是严格执行《制糖企业扰乱糖料蔗购销市场行为通报实施办法(试行)》,积极协调公安、检察、法院、税务等部门,支持糖业主管部门及社会力量开展糖料蔗违规抢购调查取证。四是加强运蔗车辆管理,逐步引导全区制糖企业对运蔗车辆安装北斗定位系统并接入广西“糖业云”,提升运蔗车辆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目前,东糖、南华、湘桂下属7家糖厂共1276辆运蔗车辆上已安装北斗定位导航系统。五是完善购销市场机制,采取蔗糖价格联动措施,促进蔗农种植收益稳步增长。六是督促制糖企业抓好糖料蔗运输车辆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五、关于“优化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建议的答复

(一)积极推进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工作。在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国家部委的大力支持下,2020年3月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出台了《广西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三年来,自治区糖业发展办认真组织实施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区共推广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1064万亩,实际发放补贴资金35.8亿元。2023年以来,自治区糖业发展办积极汇报争取,目前已将《广西深化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报农业农村部,待审核同意后印发实施。目前,中央良种补贴资金10.38亿元已经下达,自治区糖业发展办正组织开展糖料蔗脱毒种苗与健康种苗分开验收工作。

(二)加强打私力度,保障食糖安全。近年来,南宁海关认真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开展“国门利剑”等打私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对食糖及“糖浆”“糖果预混粉”等食糖衍生品、替代品走私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2020年1月南宁海关开展的打击走私食糖专项行动成功打掉食糖走私团伙4个,查获走私食糖1.14万吨。此后,南宁关区再未查获食糖走私违法犯罪案件,广西辖区食糖及其衍生品、替代品走私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贵单位对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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