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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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2-310314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成文日期:2022年09月15日
标  题: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0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文字号:桂糖函〔2022〕37号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9日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04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09-19 10:10     来源: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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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民主党广西区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优化糖料蔗种植基地建设要素组合模式 进一步提升广西蔗糖产业发展竞争力的建议的提案》(第202200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实现适度经营规模是我区糖料蔗生产发展的趋势

近年来,我办着力抓好以“双高”基地为重点的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引导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探索糖料蔗生产要素组合模式,实现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制糖企业建立自营原料基地,稳定企业原料来源;深化糖料蔗订单农业改革,建立制糖企业与蔗农利益联结机制。为加快解决我区糖料蔗种植经营规模化程度低对糖业高质量发展的制约瓶颈,根据自治区领导指示精神,我办牵头研究起草《加快推进糖料蔗经营规模化实施方案》,8月22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我办联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印发实施。该方案明确以种植合作社、种植企业、种植大户、制糖企业等为规模化经营主体,到2025年,培育形成一批与制糖企业紧密合作的新型规模化经营主体,全区“双高”基地经营规模化面积达到300万亩以上。通过推动制糖企业糖料蔗基地自营化,支持“双高”基地企业化经营,积极引导“并户联营”经营等模式,提升糖料蔗生产良种化、机械化、标准化水平,提高单产,降低综合生产成本,在糖料蔗生产面积基本稳定的前提下,提高糖料蔗供给能力,持续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经营效益,增强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我区糖业发展水平。

二、关于优化制糖企业直接建设经营管理模式的答复

自营原料基地是制糖企业原料供应的重要渠道。我办注重引导制糖企业建立糖料蔗规模化自营基地,巩固糖厂“第一车间”,推动糖料蔗种植加工一体化发展。同时,加强督促制糖企业充分保障被流转土地农户的合法权益,依法自愿实施土地流转,依照土地租赁合同及时支付租金。制糖企业用工招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流转土地的农民,保障农民就业、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引导制糖企业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充分履行社会责任。2021/2022年榨季,全区制糖企业自营基地达33万亩。隆安洋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是广西洋浦南华糖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探索糖料蔗种植现代化、标准化、机械化的管理模式,在扶绥、隆安县流转土地自营蔗地7万多亩,租赁期5—15年,土地租金700—1000元/亩。“南华模式”在生产中取得的实际成效,增强了蔗农种植信心,周边企业主动学习并效仿,已在扶绥、隆安县等得到广泛应用。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推广“企业+基地”模式,引导制糖企业出资自建或合资组建农业公司,以规模流转或托管经营等方式,建立糖料蔗规模化自营基地,走糖料蔗种植加工一体化发展的路子。鼓励制糖企业大力推广良种化、全程机械化和高产技术标准化,建成高标准糖料蔗生产基地。力争到2025年,全区制糖企业建立自营糖料蔗生产基地50万亩左右,平均单产6吨/亩以上,成为稳定糖厂原料供应的重要来源。

三、关于优化制糖企业与农户合作经营管理模式的答复

2019年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糖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桂政发〔2019〕8号),明确“取消政府划定蔗区、取消政府制定糖料蔗收购指导价,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规范化订单农业,充分尊重种植主体和制糖企业的自主权,由双方签订糖料蔗订单合同,明确糖料蔗收购价格、收购范围等。”订单农业改革实施以来,制糖企业服务蔗农意愿明显增强,加大订单农业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资金、农资、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力度;蔗农通过技术改良、品种更新等手段努力提高单产,建立双方利益联结、效益导向的新型农企关系。为规范订单农业管理,我办先后出台《广西糖料蔗订单农业管理办法(试行)》《广西跨区收购糖料蔗税收分配实施细则》《制糖企业扰乱糖料蔗购销市场行为通报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改革3年多来,我区糖料蔗订单农业实现全覆盖,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崇左市在新一轮订单合同签订中,明确2022/2023年榨季普通糖料蔗收购价为500元/吨,比其他设区市制糖企业签订价格高10元/吨。广西凤糖公司对种植连片50亩以上的蔗农设立产量奖,在订单合同约定糖料蔗收购价的基础上,对单产达5.8吨/亩以上的,奖励100元/亩;对单产达6.8吨/亩以上的,奖励150元/亩;对单产达7.8吨/亩以上,奖励200元/亩。

下一步,我办将进一步深化订单农业改革,鼓励制糖企业按质论价收购糖料蔗,支持制糖企业通过设置产量奖等多种形式返利于民,增加种植收益、提高种植积极性,增强制糖企业原料供应保障能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我区糖业发展竞争力。

四、关于优化专业种植公司投资经营模式的答复

近年来,制糖企业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扶持,着力引进培育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专业化经营主体,在依法自愿、充分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流转农民土地种植糖料蔗。2021/2022年榨季,全区制糖企业扶持种植大户、专业种植公司种植糖料蔗128万亩,有力推动了糖料蔗生产规模化,提升种植效益。为强化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管理,今年9月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办印发了《广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对1150万亩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生产建设、动态监测、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保护区内种植行为,稳定糖料蔗种植面积,提高糖料蔗生产能力。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培育扶持一批种植大户、种植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在蔗种、农资、技术、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发挥市县政府农业平台公司、供销社和乡村基层组织作用,引导种植企业规模化流转或委托经营土地,开展糖料蔗专业化种植经营,实现种植良种化、生产机械化和高产技术标准化。力争到2025年,全区以种植企业、种植大户等为主体的“双高”基地专业化经营面积超50万亩。

五、关于优化农民合作社经营模式的答复

在“双高”基地建设中,各地以农民合作社为主体推进土地“小块并大块”,调动蔗农参与“双高”基地建设的积极性。蔗农通过以“并户联营”为主的建设模式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规划、统一耕种、统一管理,实现“双高”基地建设利益最大化。在500万亩“双高”基地中,以合作社作为建设主体的占比达到70%以上。

下一步,我办将继续推广“并户联营”等模式,形成50—100亩的适度规模,由专业能人、种植大户经营管理,蔗农按约定以参与分红、收租等方式获得收益。因地制宜开展糖料蔗生产全程机械化“四联托管”经营,引导制糖企业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在推广良种、推行高产标准技术,开展植保、耕种收机械作业方面提供支持。力争到2025年,全区“并户联营”为基础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面积200万亩以上。

感谢贵单位对广西糖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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