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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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2-310300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成文日期:2022年06月30日
标  题: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63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桂糖函〔2022〕32号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4日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63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2-07-04 10:20     来源: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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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国强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非农化”整治的建议》(编号:2022637)的建议,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交由我单位主办,自治区林业局、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协办。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自治区出台关于加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非农化’整治的文件”建议的答复

根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刘小明、自治区副主席方春明在2022年4月1日专题研究稳定甘蔗种植面积和推进耕地保护利用工作会议上的指示精神,我办高度重视,成立了文件起草专班,负责《广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的起草工作。在起草过程中,深入崇左、来宾、柳州等糖业主产市调研,征求糖料蔗主产市、重点县(市、区)糖业主管部门和区直有关部门意见,多次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就遏制耕地“非农化”进行研究讨论,在吸收采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广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并于2022年6月7日报自治区政府审定。《广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共分为六章,分别为总则、监督管理、生产与建设、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包括目标作物种植、动态平衡机制建立、管护责任落实、良种推广、机械化、土地流转、社会化服务、糖业信息化、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考核、政策支持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

二、关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宣传,进一步压实责任”建议的答复

(一)配合推进全区耕地保护田长制各项工作。我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行耕地保护用途管制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强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沟通配合,加大力度统筹推进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范围内的耕地保护利用工作。

(二)《广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已明确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和政策宣传等方面内容。在《广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四章保障措施分别明确:市、县(市、区)政府是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市、县级糖业、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在本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牵头推进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自然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政策宣传,营造全社会支持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管护和建设的良好氛围。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法违规占用或破坏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和早处置。

(三)下达2022/2023年榨季糖料蔗生产目标任务,压实地方政府工作责任。围绕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两个不减少、一个稳步提高”(即糖料蔗生产保护区面积不减少、糖料蔗种植面积不减少、糖料蔗产量稳步提高)的要求,5月27日,我办联合自治区党委农办印发《关于下达2022/2023年榨季糖料蔗生产面积、产量目标任务的通知》(桂农办发〔2022〕11号),将2022/2023年榨季全区糖料蔗种植面积、入榨量目标任务下达各主产糖市,要求完成1106万亩、力争完成1115万亩糖料蔗生产种植面积任务,完成5071.5万吨、力争完成5095.7万吨糖料蔗入榨量任务。

三、关于“全面开展排查,建立清退整治有序退出台账”建议的答复

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工作要求,2022年以来,我办在全区组织开展“桉退蔗进”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清退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内桉树等非蔗作物。一是组织召开全区“桉退蔗进”工作现场会,推广武宣县经验做法,督促指导各主产糖市制定《糖料蔗生产保护区“桉退蔗进”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排查占用保护区种植桉树等情况,建立清理台账,有序清理保护区内桉树及其他经济作物,推广糖料蔗种植,力争3年实现100万亩目标任务。二是加强调研指导,3月—5月,我办领导带队深入崇左、南宁、柳州、来宾等主产糖市,督促各地有序清理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内桉树等非蔗作物,稳定糖料蔗种植面积。截至6月17日,全区已清理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内桉树等非蔗作物面积约31.06万亩,在“桉退”基础上新种植糖料蔗面积约22.31万亩。

四、关于“建立退出激励机制”建议的答复

一是建立“桉退蔗进”工作机制。我办要求各市、县(市、区)糖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桉退”工作、落实惠农政策,相关制糖企业负责“蔗进”工作,及时跟进签订糖料蔗购销订单合同,加大资金、农资、技术等扶持力度,实现“桉退”与“蔗进”工作无缝对接。二是加大补贴力度提振蔗农种植积极性。我办领导带队深入崇左、来宾等地调研指导,督促各地落实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推广补贴政策。截至2022年6月24日,2022年全区糖料蔗脱毒、健康种苗已完成新植面积367.3万亩。

五、关于“强化糖料蔗保护区监管工作”建议的答复

一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已建立耕地保护综合监测监管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现、制止耕地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对于破坏耕地生产条件的行为,将指导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职责,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长制办公室正在起草制定耕地保护系列专项行动方案,开展退“林”复耕、退“园”复耕等耕地“非农化”整治系列专项行动等。三是推动建立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动态平衡机制,我办在起草的《广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中明确提出:对项目建设占用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的,按照数量不减、建设标准不变的原则落实动态平衡要求,将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外的耕地补充划入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范围。对占用“双高”糖料蔗基地的,按照“双高”糖料蔗基地“四化”建设标准补充建设。四是实施2022年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动态监测及数据应用管护项目,对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种植情况开展动态监测,将被侵占地块图斑数据、各市动态监测分析报告发到地方糖业主管部门,为加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非农化”整治工作提供依据。该项目已于6月28日完工验收,并提交了第一、二季度监测数据成果及分析报告。

六、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贯彻好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耕地保护的部署要求,配合推进自治区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各项工作,以系列耕地保护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非农化”整治。二是继续加强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协同与配合,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协调联办的共同责任机制,加快完善耕地保护“田长制”监管机制,加强对糖料蔗生产保护区耕地的动态巡查检查,坚决制止新增占用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种植桉树、果树行为。三是加快推进广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桉退蔗进”三年行动计划,力争2022—2024年完成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内“桉退蔗进”(包括桉树及其他经济作物)面积100万亩,确保全区糖料蔗种植面积稳定在1100万亩以上。四是加快出台《广西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自治区级部门及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工作责任,明确糖料蔗生产保护区目标作物种植、监督管理、生产建设及违规处置等政策措施,为各地加强糖料蔗生产保护区建设管护提供依据。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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