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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2-310279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成文日期:2022年05月30日
标  题: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114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桂糖函〔2022〕22号发布日期:2022年06月03日

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2114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2022-06-03 11:15     来源: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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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卢周华代表提出了关于出台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整合使用指导性意见的建议(第2022114号),我办为协办单位,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办历来重视蔗区道路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蔗区道路建设。一是2014-2020年我办牵头实施500万亩糖料蔗“双高”基地建设项目,土地整治资金补助1400元/亩,田间道路是其中的主要内容。崇左市大新县“双高”基地建设任务为23.98万亩,通过“双高”基地建设,蔗区道路交通状况得到了极大改善。二是鼓励和引导制糖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加大蔗区道路建设、维修等方面的投入。每年开榨前,制糖企业自筹资金,对本蔗区范围内的田间道路进行维护,确保榨季糖料蔗运输畅通。三是要求32个核心基地县制定出台“双高”基地建后管护办法,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资金来源等。四是积极配合、大力协助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开展糖料蔗生产保护区非“双高”基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将田间道路工程确定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要内容。

下一步,我办将配合自治区交通厅、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开展糖料蔗生产保护区非“双高”基地高标准农田田间道路工程建设,积极引导全区制糖企业加大蔗区道路建设力度,根据制糖企业糖料蔗生产运输需求,开展蔗区道路维修和维护,保障榨季糖料蔗生产运输安全运转。同时,督促32个“双高”基地任务县区按照此前制定的管护办法加强建后管护,充分发挥建设效益。

专此函达。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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