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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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锈色棕榈象防治工作的通知

2021-06-02 12:0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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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锈色棕榈象防治工作通知

各有区市业主管部门、各制糖企业(集团)

根据2021524日自治区党委领导召开的“我区多地饲养有害生物威胁糖业安全”专题会议部署要求以及自治区林业局、自治公安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糖业发展办公联合印发《关于严禁养殖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锈色棕榈象的通知》(桂林发202111)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料蔗主产区锈色棕榈象防治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度重视锈色棕榈象是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属外来高危性检疫害虫,可短时间内直接导致甘蔗死亡,并对生态安全造成威胁。前一阶段,我区多地发现有养殖企业或代理商组织不知情的群众分散养殖,并采取措施进行了集中清理处置。为了切实防范锈色棕榈象逃逸对糖料蔗生产造成危害,请各市县业主管部门、制糖企业(集团)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锈色棕榈象全面禁养除害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形成防治工作合力,坚决防止害虫扩散危害糖料蔗生长

加强宣传市县业主管部门、制糖企业(集团)要主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锈色棕榈象危害的宣传力度,广大蔗农积极参与防治工作。广泛印发自治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保护研究所编印的《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锈色棕榈象”科普指南》,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宣传普及防治知识,组织辖区糖厂农务人员、种植户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宣传普及锈色棕榈象防治知识。积极配合自治区农科院甘蔗研究所、广西甘蔗学会等专项机构组织开展科技指导服务。

三、加强监测。各有区市业主管部门、各制糖企业(集团)要在蔗区范围内设立监测点,组织科技人员、农务人员、种植农户加强巡查监测若发现该虫人工饲养场所或该危害蔗田情况,要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自治区糖业发展办

四、科学防治。发现锈色棕榈象之后要及时报告,由专业部门、技术人员指导处置。控制方法主要是发现有受害致死的甘蔗应及时砍成小段后集中烧毁;及时清理掉落的树叶,并集中烧毁,防止成虫羽化后外出扩散繁殖;应用化学防治等方法进行防治。

未尽事宜,请与自治区糖业发展办联系联系人:熊名正,联系方式:0771-5829237(兼传真),13517708895,电子邮箱:gxtyfz@163.com

附件: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锈色棕榈象”科普指

                          广西壮族自治区糖业发展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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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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